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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诗诗近些日子过得很无聊,最爽快的事,莫过于昨日不小心将米粒吃进鼻子,连打了四个喷嚏。至于其他的,平淡而平凡。他抢了一间珠宝行,因为手里短了银子,又没找到钱庄,只能将就了;他砸了一家绸缎庄,因为什么,他记不清了。
他花了五两银子在一家古玩店里强买了一只南宋的梅瓶,用来当夜壶,第二天就扔了,因为他不会带个夜壶上路,又嫌那瓶口太小。
他又在一个青楼的姑娘身上花了十二两银子,还搭上了一枚价值不菲的翠玉扳指。然后,他把她灌醉了。然后,他就走了。因为他突然没了兴致,也不喜欢在姑娘喝醉的时候做那种事。
他是老手了,看得出这姑娘是强作欢颜。婊子爱钞,姐儿爱俏,这再正常不过。这句话用在男人身上,就显得文雅多了,“婊子爱钞”,则变成“君子爱财”;而“姐儿爱俏”也成了“君子好逑”。至于强作欢颜,那又如何呢?欢场中的笑颜,少说有七八分是虚与委蛇。欢场之外不也是如此?笑容是欢场女子的面具;世上又有多少人不带着面具?而笑容,哪怕是做出来的,也会带给人愉悦。
他还花了一百两银子买了匹好马,骑了三十多里路,就送人了,送给了个瘸腿的老头。
老头的腿本不瘸,只是走起路来慢慢吞吞,颤颤巍巍的。他走在一条窄路上,走在莫诗诗前面。
“好狗不挡道。”莫诗诗还算客气,毕竟他扬起的是马鞭,而不是长鞭。
或许老头想着莫诗诗会“吁”地勒马,自己便可顺势倒在地上。出乎老头的预料,莫诗诗竟“驾”地策马……将老头撞翻在地后,他兜转马头,缓缓踱到老头身前,赞赏地抚了抚马鬃,响亮地吹了声口哨,居高临下,睥睨着老头。
“哪儿有你这么骑马的?!”老者叱道,“我腿瘸了,你说怎么办吧?!”
“行了,接下来的话我替你说得了,你省点儿唾沫星子。你得先装出副恶狠狠的样儿,说非拉我去见官不可。然后我一听就得怕啊,怕得尿一裤子,不对,是拉一裤子那种,苦哈哈地求你高抬贵手。接着你就讹上老子仨瓜俩枣一壶醋钱,就大人大量地原谅我了。哦,走前还叮嘱我一句以后骑马小心着点。”莫诗诗挖着鼻孔,起先用小指,可怎也不尽兴,换了食指,挖出一大块秽 物,搓成团弹向老头。
“我不是碰瓷的!”老头的辩解中带着几分恼羞成怒。
“哟,难不成您老是吃饱了出来散散步消消食儿?”莫诗诗揶揄着,“我想出个好主意。”老头不知道对方葫芦里卖得什么药,可他知道对方口中的“好”好不到哪儿去。
“你看这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嗯…适合杀人灭口。放心,这活儿我拿手,就疼一下。”莫诗诗翻身下马,捏得指节“咔咔”作响。
这回出乎意料的是莫诗诗。那老头既没有半点惊惧之意,又不存丝毫愤怒之心;反倒镇定又闲在地笑了,“稍等片刻。上路前,让我吃顿饱的,吃顿好的。”
听到老头这句话,莫诗诗的眼睛亮了;看到、闻到老头从怀中取出的吃食,他的眼睛绿了,“其实,我也不是非杀你不可。告诉我,哪家店?”
“好像还不太够。”老头抹了抹嘴,“我最近手头紧。”
八十二两七钱十三文。这下手头紧的成了莫诗诗,钱袋比昨天从绸缎庄抢的衣裳还干净。
“沿着路向南……”老头刚开口就被莫诗诗打断,“哪边是南?”
老头无奈地指了指,“走上十来里地,有条岔路,沿着左边道,再走个一里多,有个小渔村,那家店在村南首。”
莫诗诗慢慢悠悠地说道:“我还有几个问题,你认认真真地,想好了再回答。”第一个问题,也是他最关心的问题,“那家店,真的好吃吧?”他自己也给出了答案,“我就算信不过你说的话,但我的鼻子不会骗我。”
“第二个问题,你是专程来给我下套的吧?”
老头犹豫了片刻,如实答道:“是。我也是受人指使,至于是谁指使我的……”
莫诗诗赶忙摆了摆手:“谁指使,什么目的,我不问,你也别说。知道就没意思了。”他想起了陈轩宇,只有那小子和自己一般无聊。在他二人看来,这很有聊。
“我早说了我不是碰瓷的,”老头如释重负地笑了笑,“也不是散步的。”
“最后一个问题,你的腿真瘸了么?”
“没有。”
“嘿嘿,你说谎了!”莫诗诗憨厚地咧嘴笑道,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这匹马也留给你吧,看我心多好……”话音甫毕,只听“啪”地一声,伴着老头撕心裂肺的惨叫,莫诗诗大笑着扬长而去。老头牵了马,骂骂咧咧地,一瘸一拐地走了……
这些事这世上大多数人这辈子不会做一件,但对莫诗诗而言却平淡得乏味,平凡得无聊。
但这些日子的平淡与平凡,都在这顿饭上找补回来了。
没有一道正儿八经的菜肴,只有肉,酒,饼。肉是煮得烂熟的狗腿,又香又咸又辣,用荷叶包裹着,盛在缺了口神的粗瓷盘里。酒是黄酒,狗肉与黄酒是绝配,比才子与佳人还要般配。装酒的壶不太讲究,碗也脏兮兮的,但酒烫得正温,口感正佳。饼是现烙的,面皮金黄,热气腾腾。
莫诗诗狠狠地啃了一口狗腿,如饿虎扑食,又如恶虎扑食。骨头硌得他牙疼,他痛并快乐着。桌上的骨头已累了一大摞,比旁边喝得一滴不剩的几只酒壶仅矮了一寸多点。他打了个嗝,甩了甩汁水淋漓的双手,揉了揉微微鼓起的肚子。紧接着,他拿起最后一张饼,蘸满了肉汁,三两口吞下肚中。他已吃了七八成饱,也不过才七八成,“老赵,再上两斤肉,两壶酒,两斤饼。”话音刚落,他又赶忙补上一句,“再来一条狗腿!”
老赵是店主,应了一声。莫诗诗深吸了一口气,闻着浓郁的肉香,巴巴地伸长了脖子,像是等待着发榜的举子,像是盼着丈夫归来的小媳妇。他吞了口馋涎,恋恋不舍又津津有味地嗦着已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
这是一家小店,比莫诗诗想往的小店还要小一点。前后四间土坯房,只有两间是店面,后屋起了口灶,除了烧饭还做储物之用,搁置了些杂货;前屋稍敞亮些,但墙角堆了两只酒坛占了一方地,余下的也只够不太拥挤地摆下几张粗木矮桌,十来张小马扎。门口挂的老布帘子像是这些日子才清洗过,仍是油腻腻的。
这家小店在一座小村中。小村不过百十户人家,位于扬州城北,高邮湖东。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小村的村民多以打渔为生。
而这家在渔村里卖狗肉的小店却颇有名,因为开店的老赵是状元。这位赵状元名叫赵一甲,他当然不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金榜题名的科举状元。他没读过书,也没提过笔,自己的名字三个字连在一起倒也认得,且会写中间的那个“一”字。
赵一甲这辈子没提过笔,只提过刀。刀能杀人,但赵一甲的刀当然不是杀人的刀,杀人这种事,他不敢,也不想,也不敢想。他的刀是屠刀,他是十村八店最好的屠户,是杀鱼宰猪屠狗的状元。他杀过的鱼,还填不满高邮湖;他宰的猪屠的狗要少些,少得猪见了他不敢哼哼,狗见了他不敢汪汪。
赵一甲被称作状元,不仅在于他杀得多,更在于他的手艺好。他杀鱼,不论是大鱼小鱼,鲤鱼、鲫鱼、鳜鱼、鲈鱼,只消几刀,就能将鱼的心脏腑剖得干干净净,连腥味都淡上三分。他宰猪,只要两刀——一刀进,一刀出。一刀捅进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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