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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长公主府。
长公主身边的大丫鬟春锦听见屋内的响动,忙掀了帘子走进去,身后跟着一群手捧热水、巾帕、华服的婢女。
“长公主真是容光焕发。”大早上的,春锦没必要触霉头,挑着好听的话说着,视线却被床边小几上一个酒杯吸引了。
她记得长公主没有晚间喝酒的习惯。
而且这里没有酒壶,只有一个酒杯。她昨夜也没有送酒杯进来。
春锦又拿余光细细打量下那个酒杯,白底上绘着青花瓷,她若没记错这是昨晚宴会上的酒杯。
可昨晚宴会上的酒杯怎会在这?
长公主的那个酒杯早就随着那一踹碎了。
这又是谁的酒杯?
春锦没敢一直盯着看,她收回目光,伺候着长公主洗漱更衣。
因昨日醉了些酒,封未明起得晚了些,直接错过了早朝。她虽垂帘听政,但去不去本就由她说了算。
今日阳光甚好,宫人们支了张贵妃椅在院子里,封未明懒洋洋地躺在上面,红色的衣裙逶迤一地,她把玩着那只白底青瓷的酒杯。
“他人尼?”
春锦知她问的是黑衣。昨晚回府后又闹了那么一遭,宫人们将满地血污处理干净后,黑衣已经吓破了胆,直接全招了,长公主倒也不恼,留下他一条小命。
就是命人给了他一只白底青花的小酒杯,让他不停喝酒。
而长公主就坐在一旁看着。
“还在睡着尼,我这就叫人——”
“不必了。”封未明手指无意识地摩擦着杯壁。
总觉得差点。
那只手还差点。
虽然也端着白底青瓷的酒杯,虽然皮肤也白皙得紧,虽然手指也修长,骨节也分明。
虽然端起酒杯的时候,食指也会无意识地摩擦下杯壁。
可还是差点。
和那只手比。
封未明看着手中的酒杯,她觉得自己昨晚就像魔怔了一样,总是不受控制地去看那只手。
白皙的皮肉包裹着青筋,还有底下秀气的白骨。
小巧的酒杯被包裹,被触摸,那只手指碰到杯壁的时候总是轻轻的从右边摸到左边,再由左边摸到右边,再摸过去,再摸回来。
三快一慢。
无意识地循环往复。
只是只手而已。
可她也不得不承认,好想要啊。
好想要。
-
休养了几日,宋子矜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一大早他就从床上爬起来收拾收拾准备出门。
宋坚站在房门口,探了好几次脑袋却没进来,只是脸上的表情暴漏了他的焦虑。
宋子矜明白过来,昨晚他看过,米缸里一粒米也没有了。
宋子矜走过去,宽慰一笑:“你留在家里看着阿柔,我出去趟很快就回来。”
“家里……”
“没事,今天家里就有米了。”
“你要去户部支银子吗?”
宋子矜摇摇头,当日马车上他这么说不过是说给外面的人听的。户部尚书姓陈,正是今科榜眼陈应礼的父亲。他抢了陈应礼的状元之位,此人已对他恨之入骨,去了户部不紧支不到银钱,更又可能被羞辱一顿。
近几日他画了副画,想去西市看看。
他跟宋坚说得轻松,走出家们的时候心里其实没有一点底。如今他腕力虚浮,笔力已经大不如从前,画出的画不知还有没有人要。
西市很大,店铺繁杂,宋子矜随便挑了家店走进去。正巧里头一群人咋咋呼呼不管不顾闯出来。
他躲闪不急还是撞上了。
“哪个不长眼的——哟,这不是我们状元郎吗?”
宋子矜抬眸一看,好巧不巧正是榜眼陈应礼,探花吴文才,还有一群他的小跟班。
“状元郎这也是来逛逛聚宝珍淘点好货?”陈应礼笑道。
“状元郎住在破水巷子里还能来聚宝斋淘好货?”吴文才道。
“也是,那难不成是来卖东西的?”
两人一唱一和像演双簧,宋子矜站在一旁,没有回话。
奈何他们并不想放过他,陈应礼二话不说伸手来抢宋子矜手中布包。
宋子矜不留痕迹躲开,冷淡开口:“拙物就不污了陈公子吴公子的眼了。”
“哼!既是拙物还敢拿来聚宝斋!还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啊!”
众人闻言哈哈大笑。
“要卖东西跑这卖什么?去对面呀!”
众人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对面是一栋装修典雅的小楼,牌匾上挂着清合坊三个字,女人们一进去,立即有穿得单薄的男人迎上来。
是个男妓坊。
宋子矜紧了紧手中的画卷,没有吭声。
他深知这些人纠缠起来只会没完没了,他花了几天才画出这样一幅画来,如果被弄坏了,今晚阿坚阿柔就都要喝西北风了。
他只希望他们打打嘴炮就离开。
但事与愿违的是,陈应礼吴有才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眼中看到了蠢蠢欲动的兴奋。
陈应礼给了个眼神,旁边的家丁立即跳出来:“少爷!这不是你被偷了的那个包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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