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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手忙脚乱地在这个鸟不拉屎的乱石平原上搭起帐篷来,充作我俩后半生的窝。我想到梦里的姑娘,也就乐意他这么安排了。我认为,至少在食物断绝之前,我一定能邂逅我梦中注定的姑娘。
但事非所愿,直到我们彼此宣告断食,我们的姑娘都没能出现。在这个破帐篷里,我得上了不治之症——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我都想着那个姑娘,在断食无饮的情况下,我认为我灵魂都快枯萎了。
我感觉我没有多久活头了,于是我张开双臂,像斗牛士一样,勇敢地挡住巴贝和他的翘皮吉普车。我给他讲了一堆道理,我的主要的意思还是我想去融合生物工厂看看。巴贝似乎是忘记了我们曾为了一块“食物”而打斗的事情。他又恢复了对我这个老朋友的和善,但我总觉得他这是失心疯的后遗症发作的结果。
他极为可气地对我说:“我的老朋友莫尔斯,你自己去吧!我要在这里完成造物主的嘱咐。”我恼怒地说,“你要让我死在路上吗!”他说:“我的朋友,我只能向你保证,你回来的时候能舒舒服服的坐上我的吉普车。”我就这样气哄哄地走了。我咬牙切齿,终于在七天后到达了融合生物工厂。
想到这,我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心想,巴贝这家伙也不算食言吧!索性就原谅他了,毕竟作为曾经的男人,我知道,我现在这副躯壳对他有多大的吸引力。只要这个家伙能放下他的恶趣味,我倒是不介意把他带进科奇市,也算我这个老朋友对他最后的关照吧!不过这家伙的模样,要想找个漂亮的夫人,怕是有点困难,不过也并不是全无机会,要知道在科奇市最不缺的就是女人。只要这家伙的眼光稍稍放低些,我想他很快就会拥有属于他的爱情。
要不我想个办法成全他,让他跟那个守卫在一起。算了算了,巴贝,不是老朋友不帮你,爱情还是要你自己主动出机的,我最多只能在后面支持你,再多也就帮你挑支玫瑰花了。
在多贝市的酒馆里,曾流传着这么一句话——那乱石平原中心处的科奇市是所有男人心中的圣地。就连那个有点矮,又有点胖的多贝市市长,在他上任后的第一次市民大会中说,“在自己百年之后,我的灵魂将飘往科奇市,我也将会成为多贝市里第一个见识圣地的男人!”没有办法,多贝市实在是太穷了,那里简直是个穷人窝。这么说吧,多贝市共有三百万男人,其中穷人就占了两百九十万。
可在爱情面前,所有人都是平等的,穷人也有追求夫人的权利。可惜了那个大言不惭的多贝市市长了,他倒是成为了多贝市有史以来,退休最快的市长;就在他开完市民大会后,站在他身旁的秘书长;一个长得奇高奇壮的络腮胡男人,将他一脚蹬进了如同地狱的多贝市地下监狱。然后这个长着络腮胡的男人,就大肆地宣扬前市长的罪恶;虽然多有夸大,但也并非都是空穴来风。
他也借此为自己捞了一大把民心;他在任命会上的兴奋的模样,可以亳不费劲地吓死一头公象。我应该对巴贝说过这句话,当时他还说要和我断绝关系,只因他也是被络腮胡子的表象人格所折服的那群狂热支持者中的一员。我还记得他们当时喊的口号是——支持络腮胡子,男人们的圣地不可辱。幸好当时的自己仅仅是一个连站队资格都没有的马俑夫。
说这么多,我要表达的意思是——绝不能低诂了多贝市对科奇市的野心。从那里来的男人都要小心对待,包括我的老朋友巴贝,要知道,我已经和他站在对立的阵营了!
我以后不能再叫莫尔斯了。我得有个能配得上自己美貌的名字。就叫岩石女王切贝莉儿曼吧!我也不再要那个所谓的梦中情人,毕竟以我这种情况,不成为头号梦中情人就万事大吉了。
我朝穿着黑西装,背脊骨异常精神的巴贝问:“先生,请问还有多久?”
巴贝似乎很乐意见我提问,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说:“美丽的女士,还有一刻钟就到科奇市了。”
我很是随意地摆摆手,想让他转过头去。他也很礼貌地没多做什么令我反胃的举动。不久,正如巴尔这家伙所料,一刻钟后,我们再一次来到了这座奇高,用整块的金刚石做成的城墙前。据说这城墙是科奇市首任市长,向造物大神祈愿得来的,为的是保护那些不愿离开地面,而又手无寸铁的姑娘们。如今我也在其列了,真是造化弄人啊!
这个世界,唯一让我向往的地方有三个,一个是飞在天上的人类联盟、另一个便是藏在尸渊里的斯宙生物联盟,不过现在我也是融合者了,这个便不算了。至于最后一个,在我成为女人的那一刻起,它已然成为了我的囊中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