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页
隐隐开始发颤,“两人成亲一年仍无子嗣,平日里为此已经有些龃龉,那日萂娘在为《春秋》做注,被他瞧见了——”
他顿了顿,抿紧嘴角,像是在克制什么情绪。
“他说她不自量力,竟想着为《春秋》做注,说女子不该碰这样的书,学了也无用,相夫教子才是正经,说她有这工夫不如想想怎么为夫家延续香火,说她就是把心思都花在这些上,才迟迟无所出。”
程文方闭上了眼睛,仿佛这样就能掩藏住眼底的伤痛。
“萂娘脾气执拗,从小就是这样,她不服气,当即和他争执起来,说着说着,就有了推搡。”
他的声音忽然顿住,良久,他才沉重地开口,“萂娘后脑磕在桌角上,就那么去了。”
郑司业的呼吸凝住了。
为《春秋》做注?
那是需要多少积累才能触碰的典籍,多深的学问才敢落笔的疏注,而萂娘,那个从未受过正经系统教育的萂娘,竟然在为《春秋》做注。
然后她死在了那里。
死在那些疏注旁边,死在丈夫的推搡之下,死在一句“女子读书无用”里。
郑司业袖中的手心猛然攥紧,指甲几乎嵌进肉里。
半晌,他才苍白无力的道了一句,“老师,节哀。”
“事情已经过去三年了。”程文方轻叹一声,“如今想来,时间过得真快啊。”
三年。
郑司业望着老师鬓边的白发,心头的疑惑被解开了。
原来老师三年前辞官,是为了萂娘。
他忽然想到了关键,拧眉问:“那人如何判罚?”
按照《大昭刑律》:夫殴妻至死,以凡论,罪当绞;若过失杀者,各勿论,免死,或收赎,或从坐监。
即是如果丈夫殴打妻子致死,则按杀死普通人论罪,判绞刑;如果是“过失杀”,可免除死刑,酌情判坐牢或以银钱赎罪。
想到刚才老师说的是“误杀”,说明案件已判,“误杀”便是定论,那男人凭借自己的家世,很可能并未受到任何责罚。
一念及此,郑司业只觉得气血翻涌,正当他想着该用何种办法为萂娘讨回公道的时候,就听到一句。
“他在牢里自尽了。”
程文方神色冷淡:“在看过萂娘写的《春秋注解》后,拿腰带悬梁自尽了,临走前留下遗书,说愧对萂娘,愧对程家,准许萂娘归葬娘家。”
提起凶手,他的语气里少有怨怼。
许是因为那人临终前做的一切,许是因为这本就是一场谁都没想到的意外,又许是三年过去,恨也好,怨也罢,都已经被时间磨得模糊了。
案犯既已自尽,案子便很快了结。
事发在外地,又涉及官宦人家,除了两家亲眷,并未对外宣扬。
故而郑司业身在洛都,竟从未听闻。
他低着头,声音饱含愧意:“我竟现在才知,我竟从未去吊唁过。”
“是我没告诉你,你何从吊唁?”
郑司业自责摇头,这不是他错过葬礼的借口,若是他对老师再多关心几分,也不会到如今才知道此事。
程文方安慰道:“萂娘如今在老家后山,离她小时候常去的那片桃林不远,每年春天,桃花开了,风一吹,有些花瓣还能飘到她身边。”
他语气那样平静祥和,可郑司业听着,心却像被什么东西攥住,一阵一阵地揪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