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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绽放出一个阳光灿烂的笑容,露出白白的虎牙:
“回小姐,我叫翡九阙。”
赵绾点了点头,微笑道,“是个好名字,以后你就在这住下吧。”
翡九阙眼睛弯弯,
“多谢小姐。”
*
谢府,
潇湘馆的书房内,
紫檀木桌上焚着沉水香,青烟从铜炉的镂空盖子里袅袅升起。
谢楠枫一袭黑衣坐在书案后面,手里捏着一卷书。
书案前,一个丫鬟跪在三步远的地方。
仔细看去,那丫鬟正是谢安念院子里煮茶的婢女。
谢楠枫看着书,淡淡开口:
“阿念最近都在做些什么?”
丫鬟垂着眼,恭敬地回答道:
“回大公子,今日三公子从黑市买下一个痴傻的奴隶送给了小姐,小姐将人收拾了一番,便带出了门。之后奴婢就再也没有见过那奴隶,应该是被小姐送出去了。”
“还有三公子之前送的那些野兽,这些天小姐也都请了专门的人将它们送回山林。”
闻言,谢楠枫的手指在书页上轻轻叩了一下,他缓缓开口,嗓音带着不明的情绪:
“那个奴隶是个痴傻的?”
“是。”
闻言,谢楠枫好看的眉头微不可察地轻轻蹙起。
提到痴傻,他就不禁回想起七年前的那个贱奴。
那个总是跟在谢安念身后的、像条尾巴一样的贱狗。
自从那条狗从地牢里出来之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谢安念的身边,谢安念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谢安念说什么,他就听什么,谢安念对他笑一下,他能高兴一整天。
像一条被驯服的狗,忠诚得让人恶心。
谢楠枫眼中闪过一抹惊心的阴暗。
他一直都不喜欢那个贱奴。
七年前不喜欢,七年后仍然不喜欢。
不对,不是不喜欢。
是厌恶。
那种厌恶像一根刺,扎在他心口最深处,拔不出来,也吞不下去。
七年前,阿念就是为了送他出去,才遭受那些血肉之苦。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贱奴,他和阿念就不会心生间隙,阿念也不会对他如此疏离和害怕。
他厌恶那个贱奴可以光明正大地跟在阿念身后,厌恶阿念对他笑、对他说话、对他露出那种曾经对独属于他的特殊温柔。
没错,他对一条“狗”产生了嫉妒。
如今,七年过去了,这七年里,他一直在想方设法缓和与阿念的关系,让她不再那么害怕他。
如今好不容易缓和了一些,阿念身边却又再次出现了一个傻子。
谢楠枫沉默了片刻,握着书的指节微微泛白。
书案上的沉水香烧完了一段,灰烬落在铜炉里,发出极轻极细的声响。
良久,谢楠枫开口,像是喃喃自语,嗓音听不出情绪:
“她还是这样心软,总是把精力放在那些不重要的东西上。”
丫鬟恭敬地跪在地上,十分有眼力见的没有说话。
“不过也好。”
谢楠枫的手指从书页上移开,落在桌面上,指尖无意识地叩了两下,声音清脆,在安静的书房里格外清晰。
“送走了那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日后也就不会再伤心了。”
他的嗓音很冷,冷得像冬天结了冰的河水。
丫鬟的眼睫微微颤了一下,但她什么都没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