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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看了看那母子二人,又看了看我,他们把神情都写在了脸上,尤其是李云芝的神情,分明不仅仅是对儿子受伤的着急。
既然明显的连我都能一眼看出,那么干练的警察心中可能已经有了定夺,但是公事公办,我还是跟着他们去了警局做笔录。
不得不说,提到进警局这件事,我的心中还是有这么几分紧张的,毕竟进这种地方对大多数人而言,都不会是因为什么好事。这大概就是人的天性吧,因为这里不是什么好地方,所以对此多少都有些胆怯与畏惧。
我也不例外,尤其是我这次确实做了错事,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都是我出手伤了宋谦。而我对法律又不是很了解,虽然知道有自我防卫这种说法,但是具体是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算作正当防卫我还并不是很清楚。
再者,正如李云芝所说,那里那么偏僻,没有目击者,也不像是有监控的样子,并不能证明我说是他非礼我在先就是实话。
想到这,我不禁还是有些慌的,在警车上一路到警局,我都紧张的攥住自己的衣角,没有说一句话,我不断告诉自己,不论怎么样,都比被那母子二人缠着要好。
我大概也是绝望到了尽头,才会有这样的感叹,竟然有了一种觉得连进看守所都比和他们在一起好的感受,我不禁有些心疼自己,也佩服自己,都说人到了这种时候会干出很多过激的事情,看来还真的有些道理。
虽说我确实是伤了宋谦,但那不是出于我本心的,这只是个意外,我即便已经被他们害到了这个地步,也从来没有真的想过要害他们……
从某些角度来看,我是站在善良的一面,实属正义,无可争议。
可是转念想想呢?是不是也正是因为我的脾气这么好,他们认为我对他们不可能造成伤害,所以才敢这么肆意的来攻击我,威胁我,缠着我呢?
如果我从一开始就是还像林雪,像方怡那样的人,是不是也就不会遇到这么多的事情呢……
进入警局之后,那群带我来的警官指定了一个位置让我坐下,并没有我所想的那样关在小黑屋或是有铁栅栏的小房间审问或者是怎样,就是很随意的在一间公共的大办公室里随意指定了一个位置,不过有人看着不让我离开罢了。他们说让我稍等,一会儿会有人来录口供。
我就乖乖坐在那里,四下看了看,发现这里的人大多都在忙碌着自己手头的事情,并没有人关注是否多了一个人来。
看了一圈后我还是选择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般不说话,低着头想着如何应付下面的笔录。#@$&
忽然,有人从后面拍了我一下,我一个激灵,还以为是喊我去做笔录,立刻站了起来,回过头去。
身后站着的人,一袭警服,胸前的警徽格外显眼,肩上的三条杠也一并使得整个人都格外的威严精神。
这人的气质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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