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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
“老宋!你到底死哪里去了?蛮子都打到脸上了!”
“快!我们得突围出去——”
噗呲!
阴影处,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
一把匕首精准地扎进了方百户的后心口,他难以置信地转过头,看向眼前这个昔日老实巴交的同僚。
宋纪面无表情,脸上似乎还多了一层诡异的神情。
像是高高在上,嘲弄着底下愚昧无知的人。
“你……是你……”方百户死死瞪着宋纪,想要抓住他,可手却几次脱力的滑下去。
“……啊!方、方头儿……”
宋纪骤然回头,森冷的目光射向墙角的一名年轻稚嫩的小兵。
小兵震惊地张着嘴,脑中一片混乱。
宋千户……竟然杀了方百户……
就在宋纪抬脚想走向小兵时,下一秒,就被方百户用尽最后的力气,扑在地上,缠住了左腿。
“晓子!走!!”快去通知丁老大,宋纪是叛徒……
砰!
宋纪一拳砸在方百户头上,后者依旧死死抱住大腿。
宋纪眼神一狠,连番踢踹,用匕首往方百户的脑门上连扎数下,直至后者再也没有气息……
回过头,那名叫做晓子的小兵早就不见踪影了。
“……”
漆黑的夜,还有很长很长。
地上的血,一直在流淌着,染红了这片雪地。
等到天亮时,匈奴人大笑地清点着战损比,自己这边也只不过是死伤几百人,可两千人的边关军几乎全军覆没。
算一算遗留在战场上的战马数量,仅有一百多匹的战马不知所踪,应该是骑兵突围了出去。
另外,估计就只剩下两三百的残兵,在夜色的掩护下,运气好的逃跑了。
而匈奴人在杀敌的时候,注意着没有伤到战马,白得了八百多匹战马。
这一切最大的功臣,都得归功于“宋纪”,又或者应该叫作“莫尔格”。
匈奴首领接见了莫尔格,拍着对方的肩膀夸赞道:“多亏有你提前给的情报,又暗中在边关军的伙食里面动了手脚。”
“多年来的忍辱负重,辛苦你了,莫尔格,等回到王庭,我会向左贤王为你请功。”
莫尔格此刻完全没有了待在边关军时的安静老实,脸上堆满了讨好和激动之色:“多谢首领!”
莫尔格,是匈奴人当初被太祖皇帝驱赶出中原,曾遗留下来的一支血脉。
仅仅不到百年,又因为太祖皇帝突然驾崩,中原境内对匈奴残余的剿灭并没有太过干净。
这么多年来,莫尔格三代人都谨记着自己的身份,潜藏在中原内。
因为长时间生活在中原,所有长相和生活习惯上跟中原人无异,莫尔格化名“宋纪”去从军,之后被调去了凉州边关军内,找机会同草原搭上了线,一直做着内应。
此次,草原之所以敢派出一万人入境入侵,底气之一,便是想莫尔格这种多年来潜伏在中原的细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