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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脑在颤抖。
喉咙干枯得让人想呕吐。
想要睁眼却感觉眼皮被两块铁片夹住一样使不上力,想用手脚撑起身子,却感觉浑身无力好像被身体被掏空一样。
胃里痛苦难忍的灼烧感就像喝了两斤假酒一样难受。
等等?我记得昨晚警署聚会,副署长得意洋洋地拿出他珍藏的82年拉菲莫非是在嘎子那里买的?
这就说得通了,副署长平时抠抠搜搜的,昨晚一改常态兴致勃勃地邀请大家参加聚会,真是太温柔了!我哭死!
秦歌是一名优秀的刑警,意识恢复之后便在脑海中仔细推理起因经过。
不行,我得快些起床,今晚还要出勤,不好好工作下个月车贷、房贷就要还不起了。
唉~!车贷、房贷算上来我也勉强算个“负二代”吧
秦歌打起精神屏住呼吸,运转警校学过的易筋经气功尝试起身,气由全身运至丹田,形成一个涡旋状的气流,接着一股股热流开始向四肢散发,半会儿秦歌四肢发力坐立而起,睁开双眼。
一开始视线有些朦胧,秦歌又来回进行两次深呼吸,再一次睁眼,眼前的景象逐渐清晰。
映入眼帘的是深灰色墙纸装饰的房间,房灯类似欧洲风格的烛台吊灯,仔细观察中间居然是悬空的,像是有什么力量牵引使它保持平衡。
正前方有一个梳妆台,秦歌走了过去,桌面收拾得很干净一层不染,拉开边上的小抽屉发现内部一本羊皮笔记,随后将它拿起。
“菲尼克斯何塞记事簿。”
秦歌翻开书页开始阅读。
“阿坎迪亚帝国历2095年,3月22日,今天又看见父亲大人拿着天天念道的宝贝红酒喝着,每次见父亲喝完后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满足感,我也想尝试尝试,可每次要求父亲分我一杯时,总被父亲以未成年为由推脱。”
“现在的小屁孩天天想喝酒,别说器官还未长好,毛都没长齐!最近出勤经常接到未成年人喝酒闹事的委托真够麻烦。”
秦歌带着无奈吐槽道。
就是这一摇头,目光与梳妆台上的镜子重合。
啪嗒——得一声,手上的书掉落在地,秦歌睁大眼睛,嘴巴也慢慢张开,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镜中的自己。
“这这是谁?”
镜中是一位少年模样,黑发、赤瞳、五官俊秀,身穿一席华丽的黑色西装,一位妥妥的未成年人。
“啊~这是我吗?”
秦歌对镜中的自己感到怀疑,用力擦了擦眼睛重新审视,做起吐舌头、抠鼻屎的怪异动作。
“嗯,看来是我没错了”
“啊?原来我在骂我自己?呵呵~”
发出几声冷笑后,秦歌半脱裤子,低头查看。
“好吧,毛确实没长齐”
“菲尼克斯何塞”
当秦歌再次念道这个名字时,大段大段的碎片记忆,侵袭大脑,将近10年包含菲尼克斯何塞这名少年的记忆弥漫心尖。
菲尼克斯何塞,何塞男爵家的独子,,由于眼球呈赤红色被取名为菲尼克斯有着“不死鸟”的寓意,继承——“何塞”这一家族姓氏。
父亲名为保罗何塞是一名男爵,所管辖的是一处偏远小镇——兰斯镇,母亲名为瑟西莉亚何塞。
虽说贵族出生,但兰斯镇确是一个土鸡蛋地方,就连仆人也只有三个。
父亲跟一般平民一样并没有养尊处优,平时负责小镇周围的安全护卫工作防止魔兽入侵危害他人,母亲瑟西莉亚则是在纺织工厂与普通妇女一样正常工作。
生活不能说富有但比起普通平民肯定算是滋润,聪明的保罗甚至开除卫兵队长后由自己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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