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出医院大门,夜晚的冷风吹在脸上,像刀子割一样。
街上车水马龙,霓虹闪烁,整个城市繁华得像一场不真实的梦。
可没有一盏灯,是为我亮的。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像个游魂。
手机在口袋里,但我不想打给任何人。
我的世界,已经安静到只剩下我自己。
我走了多久,自己也不知道。直到双腿酸痛得再也迈不动一步,才停下来。
抬头一看,是一家破旧的小旅馆,招牌上的几个字,坏了一半,在夜色里闪着诡异的光。
我走了进去。
前台,一个打瞌睡的大妈抬起头,懒懒地看了我一眼。
“住店?身份证。”
我从包里找出身份证递过去。
大妈接过去,看了一眼,又抬头看看我,眼神里带着点鄙夷。
“一晚一百八,押金两百。只收现金。”
我愣了一下。
现金。
我翻遍了整个包,又掏了掏外套口袋。
所有的卡都被冻结了。
我把身上所有的现金都掏了出来,凑在一起,数了数。
三百九十二块五毛。
我把四百块钱放在柜台上。
“不用找了。”
这是我最后的尊严。
大妈撇撇嘴,给了我一把钥匙,上面挂着一个写着“302”的塑料牌。
我拿着钥匙,拖着行李箱,走上吱吱作响的楼梯。
走廊很暗,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潮湿和霉味。
我找到302,用钥匙打开门。
房间很小,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掉了漆的衣柜,就是全部。
墙纸卷起了边,露出里面发黄的墙体。
我把行李箱扔在地上,整个人摔在床上。
床板很硬,被子有一股没晒干的霉味。
我盯着天花板上那盏昏黄的灯,眼睛干得发涩。
从云端掉下来的滋味,原来是这样。
比我想象中,还要难受一万倍。
我的手机响了。
我拿出来一看,是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
一张照片。
照片里,林知意穿着我的睡袍,坐在我的梳妆台前。她手里拿着我最贵的那瓶面霜,对着镜头笑。
照片下面,配了一行字。
“姐姐,你的东西真好用。景川说,很适合我。”
我盯着那张照片,盯着林知意那张无辜又挑衅的脸。
一股无法遏制的恶心和愤怒,从胃里直冲喉咙。
我冲进卫生间,对着马桶,吐得天昏地暗。
我什么都没吃,吐出来的全是酸水。
眼泪和呕吐物混在一起,狼狈不堪。
等我吐完,整个人都虚脱了。
我扶着墙,看着镜子里那个面无人色,头发凌乱的女人。
那不是我。
那不是秦舒。
我回到床边,拿起手机,又看了一眼那张照片。
然后,我把照片,和那条短信,都删了。
哭,没用。
愤怒,也没用。
沈景川和林知意,就是想看我这副样子。
想看我像条狗一样,被他们踩在脚下,摇尾乞怜。
我不会让他们得逞的。
我躺回床上,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我一遍一遍地回想这六年。
回想沈景川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
那些我曾经以为是爱的细节,现在看来,全都是处心积虑的算计。
他夸我漂亮,是想让我沉迷于外表,无心他顾。
他纵容我花钱,是想把我养成一个只会消费的废物。
他把我捧得高高在上,是想让我摔下来的时候,摔得更惨。
他了解我的一切,我的喜好,我的软肋。
而我对他,除了他很有钱,很爱我之外,一无所知。
多么可笑。
我在黑暗里,睁开眼睛。
泪水已经流干了,心里那片被烧成焦土的地方,有什么东西,正在破土而出。
是恨。
冰冷的,坚硬的,带着毁灭气息的恨。
我从床上坐起来,打开行李箱。
在最底层,我拿出了那个牛皮纸袋。
我爸留给我的信托文件。
我打开它,借着昏黄的灯光,一字一句地看。
文件很复杂,里面全是法律和金融术语。
我看不懂。
但在文件的最后一页,夹着一张小小的便签。
是我爸的字迹,龙飞凤凤舞。
上面只有一个名字和一个地址。
“陈楷。兴业路47号,诚德律师事务所。”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
“女儿,当你看到这张纸条时,一定是走投无路了。去见他。记住,你是秦振雄的女儿,你可以输,但你不能认输。”
秦振-雄。
我爸的名字。
这个我已经快要忘记的名字。
我捏着那张薄薄的纸条,像是捏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天,快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