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页
那个男孩儿叫文韬,高高瘦瘦带着眼镜,恰如其名,文质彬彬,初中的时候,大家都爱穿白色的鞋子,因为我们的校服是深蓝色,配上白色的鞋子会很好看,那时候的少男少女已经懂得收拾和打扮自己了,总害怕自己还不够好看,现在想想,那时候的我们青春无限,就算是素面朝天,我们身上的朝气蓬勃也足以支撑起一切。我们班60多个人,在军训的时候,我的眼里却只看得见他,大概是因为他很白,军训的时候,大家都晒得好黑啊,只有他,一样的日晒却没有将他晒黑一点点,真是羡慕又嫉妒!遇到他之前感觉生命里全是黑暗和自保,遇到他之后,真的很想,像个正常女孩儿一样去恋爱,去受关爱。他学习特别好,据说家里很有钱,从小认真培养,各种补习班都在上。我像是个黑暗角落的窥伺者,悄悄的盯着阳光下的那个白鞋少年,看他在发光发亮,而我更加自惭形秽。他的鞋永远白白的,身上香香的,直到后来,我才知道有种东西叫“金纺衣物柔顺剂”,我一直以为那是他的体香。他的字写得特别好看,他英语很好,认识很多单词,他居然还会乐器,而且是平常很少见的一种叫“黑管”的乐器......他的一切,我都喜欢,可我只是个不起眼的穷丫头,我的校服在脸盆里洗出来会很皱,我买不起很贵的白色球鞋,我没有钱去学乐器,甚至于我都没有一技之长。天哪,这个残忍的事实让我根本不敢和他说一句话。
其实吧,之前觉得我好看可能是因为处在一个山里的农村学校,现在初中在市区里了,好看的小女孩儿可真多啊,我就显得特别土,我个人总结,是缺乏一种气质,畏手畏脚的,看着就是穷家庭里出来的上不了台面的小家子气,我决定改变一下自己,起码可以活泼开朗一些,也好与人打交道。下定决心后,我就缠着爸爸给我钱,去买了很漂亮的白色球鞋,去剪了一个现在很流行的齐刘海,买了一个现在很流行的黑色皮质的书包,首先,我要和其他女孩子外在上要在一个水平上,接下来,就是有一个好朋友,可以和她分享小秘密,上学放学可以一起的那种,最好是很开朗的性格,可以带带我。经过很久的搜索和适应,发现了一个符合我所有期待的女孩儿,她是文韬的同桌叫师晨晨,她个子很高,很瘦,瘦到感觉脸颊都有凹陷,她父母和谐,家庭美满,双职工的家庭,生活条件不差,真的很羡慕了。很奇怪,那时候为什么对别人那么多的羡慕之情,大概就是我没有,一无所有,才只能羡慕。她性格很开朗,总是拉着我谈天说地,学习成绩和我差不多,她真的很有趣,她会一个人扮演很多角色彼此聊天,她会写很多很有趣的短句让我开心,和她在一起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