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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喜从天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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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街口,又穿过一条差不多的青石街,就是集市。沈云看到门口立着一座木牌楼,上面也挂着横匾,写的是“东安集”三个黑色大字。牌楼后面店铺林立。

  这会儿,集市里人来人往。各家各铺都已经开了门,五尺多宽的街道两旁摆着各种五花八门的小摊子。还有人挑着担或者背着两尺见方的木匣子在街上边走边叫卖。

  “包子哎,馒头!”

  “香喷喷的油煎饼!”

  “磨剪子呢——”

  一时间,沈云有些恍惚,好象又回到了刚进城的那会儿。不过,眼前的市集比城门后的那条街市更大更热闹,大多数的店铺看上去也更加光鲜亮丽。

  还有,和他一起逛市集的不是九姐。

  回过神来,沈云完全失了看热闹的兴致,默声不响的拉着老刘头的一只衣角——人太多,他怕不小心会走丢。不是担心与刘爷爷走失了,回不了家。出来时,他特意记了路,就算走散了,也能找回家去。但是,那样的话,刘爷爷肯定会着急的。

  后者以为他怕生,摸了摸他的头,安慰道:“不怕,我们今天只去前面割点肉,再打些陈醋。很快就能回家。”

  “嗯。”沈云敛神,抬起头来,冲他笑了一个,意思是自己不怕。

  老刘头带沈云出来,主要是让沈云认认路,也有让熟人们见见沈云的意思。所以,他没有闲逛,先是直接去了罗大的猪肉摊。

  “刘老伯,割肉啊?”罗大看到老刘头走过来,隔着老远就热情的招呼起来。

  老刘头点头,走过去看了看摊位上的两大扇猪肉,对沈云说:“馆主大人喜欢吃五花肉,带皮炖得软呼呼的,拌着家里的面酱吃。”

  罗大看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大眼睛小娃娃是刘老伯的接班人。也是,刘老伯年岁大了,早就该歇歇。

  他咧嘴笑道:“刘老伯放心,十来年的老主顾,我罗大念着情呢。往后这位小哥也是照您一样的割肉,绝无二样。”

  刘老伯连声道谢,将沈云介绍给罗大:“我老家的远房侄外孙,叫沈云。以后,都是他替我跑跑腿。”

  “罗叔好。”沈云主动上前打拱作揖。

  罗大乐了:“这娃娃……不愧是刘老伯您教养出来的。”说着,他取了一张荷叶包了两根大棒骨,硬要塞给沈云,“拿回去煮汤喝。”

  沈云看向老刘头。后者笑道:“还不谢谢你罗叔。”

  沈云这才道了谢,双手接过荷叶包。

  老刘头和往常一样割了两斤五花肉。沈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走之前,他又向罗大道了谢。

  “下次再来哈。”罗大笑得见牙见不眼。

  走出二十来步后,老刘头突然说道:“罗大是贱民。馆主大人是个念旧情的,从老太爷手里接过拳馆时,就替我升了籍。我跟罗大说,你是我的侄外孙。你向他行礼问好,他肯定乐得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沈云瞪大眼睛。他明白了老刘头的意思:一是,老刘头给了他侄外孙的名分;二是,老刘头是良民。

  那我会不会是良民?想到这里,他只觉得自己心跳如擂鼓。

  老刘头停下来:“云娃,良、贱之分,有如云泥之别。良民籍难入,馆主大人也是费尽心血,动用不了少拳馆的人脉。馆主大人对你恩重如山。以后,你要对馆主大人忠心不二。”

  沈云升籍的事,老刘头也是昨天才从馆主大人那里知道的。

  馆主大人说,他考量了好久。

  既然准备收留沈云,那么按仙府的规定,就要给沈云入籍。

  他的打算是,以后,让沈云跟随傅雷。而傅雷不擅经营,沈云灵泛,又不失纯朴,难得的小小年纪性子沉稳,会做事。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资质不好。他准备让沈云从商,将来好帮衬傅雷贴补拳馆的生计。坐吃山空,拳馆不能再这样空耗下去,必须得想出条新路子。

  有了良民的身份,沈云在外头行走,要便利得多。所以,给沈云入籍时,他索性选了良民籍。

  别看石秀县里,良、贱壁垒森严。他身为一馆之主,且刘家拳馆在县里经营了百多年,多少有些人脉。多了做不到,给沈云一人解决良民籍,于他来说,就是破笔钱财的事。好在,这笔钱财,他还勉强拿得出。

  “有了良民籍,以后,云娃给你养老送终,也能名正言顺。”末了,馆主大人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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