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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里陈设简单,靠墙的一张床,床单被罩都是粉色,离床不远处是书桌,书架上面摆着许多小说,名著,散文,文明古迹,神秘传说,相册,桌上是一台电脑,三幅相框,一束干枯的蓝色满天星。
第一幅照片是一群穿着表演服的学生,其中一个男孩笑着给一个女孩头上比了个耶。另一个是三个穿着班服的女孩儿,笑得灿烂甜美,一幅是一个女孩儿对着镜头比耶—这是段语嫣。
周知许彼时正戴着眼镜翻看大明星盛青天的个人采访记录,想看看有什么地方遗漏。
检查再三,确定没有遗漏和错误她合上了笔记本,把记录输入进电脑,拷贝下来,一切完工。摘了眼镜,擦干净放到眼镜盒里走到窗前,眯了眯眼,阳光还挺毒。
一看时间已是十一点了。
她又睡过头了。
她近一年来的周末一般都不出去,一身睡衣,头发披着不扎,宅在家里看看书,写点东西,如果许凡他们叫她出去玩儿,她倒也会出去,如果打听到凌寒,她会立马飞奔出去。
住在街角有个坏处,人尽皆知,吵,无时无刻的吵。
窗外的梧桐树,枝桠繁茂,仿佛当年的四中,她孤身一人来到这时,一眼就相中了这个地方——因为梧桐,因为让她想起了四中,想起了凌寒。
她在b市读的大学,新闻系。
她高中三年过得及其痛苦。但b大却是她费尽心思考的,为了这所学校她生生把眼睛熬到了五百度,她这么努力不是为了某个人,是为了未来好找工作生活,她偶尔迷糊偶而又比谁都理性。
她来a市工作则是理性和迷糊的结合。
刚来a市的时候,不工作时她基本都在外头瞎逛,看看能不能遇到他。一个月以后,她觉得这样不是办法,于是她厚着脸皮向凌寒的好哥们宋阳打听他的情况,然后改变策略,可是至今一无所获。
即使从高中毕业至今都没有和他重逢。她却依然抱着期待,幻想着能在某天与他相遇。
她始终觉得期待和幻想会让一无所知的未来变得美好。
周知许穿着拖鞋到厨房做了个三明治,热了杯牛奶,搬了个凳子坐到了窗户前像老年人一样,晒太阳。
她喝了口牛奶,看着梧桐,砸吧砸吧嘴唇,说:“还没李子园好喝。”
李子园是她高中经常喝的,山楂球是她经常吃的,凌寒有次好奇,喝了一口李子园,当即愁苦着一张脸,说:“难喝死了。”
她当时怎么回答的来着,好像是:我喜欢就好。
蠢死了。周知许心道,不自觉地笑了笑。
凌寒高中三年似乎并没有对什么食物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周知许知道他不吃胡萝卜,不吃辣,小时候免疫力不好,身体弱,爷爷训练他擒拿术,但拿他当兵练所以身体逐渐恢复了过来。
打篮球很厉害,瞬间记忆力超级好,但不喜欢背古诗,考试古诗词部分全靠蒙,数学成绩没有下过一百一,有个烦人的妹妹。
吃饭时有个习惯,必须喝水,白开,饮料都可以,心里有事大多选择憋着,将眉头皱紧。
……
“怎么又想起他了,真是。”她忽而一笑,浅浅的梨涡显在脸上,一双漂亮的眼睛弯了弯。
周知许手里的三明治吃的只剩下了边角料,她没扔掉,只是拿纸包着放在了一边,等到它变干才扔,这是她的习惯。
一切带馅的东西她把馅吃完,剩下的绝对不会吃了,因为没有味道了。
解决了早餐,她坐到了桌前,拿起第一张照片,指尖摸索着那个男孩的脸,过了很久才放下照片,重新打开电脑,在文档里写道:
昨天晚上又梦到他了,他回头望着我笑,笑我笨的要死,记忆力不好,居然要去学文,背不死你,哈哈。
他脸上总是带着笑,活的洒脱。
可惜,他不知道,我理科成绩要比文科好很多,选文,是为了和他拉开距离。
他不是余淮,我也不是耿耿,他讲话不结巴,不把小爷我怎么怎么样挂在嘴边,也和他做不了同桌。
曾经的他为了我的梦想付出了很多,我提笔在备忘录里描摹着记忆里的他,渐渐的成了仰望多年的人。
我们的青春却也是像他们一样隔了一整个,怎么奔跑都跨不过的青春。
周一早上编辑室里一片混乱,接电话的,打电话的,被主编叫去谈话安排采访工作的。
每个工作日似乎都是这样,叽叽喳喳,忙这忙那。
她戴着国内闪光杂志社的工作牌瞥了眼乱糟糟得周围,淡定地端起桌边的咖啡喝了一口。
“下午三点开会,别迟到了。”楼梯拐角处的门开了,里面站着江庭落,江主编。
“知道了。”编辑室里齐声应道。
江庭落点点头,转身回了办公室。
江庭落是段语嫣的男朋友,他们都是她的好友。段语嫣已经不在了,江庭落是她上司,他承诺等段语到三十二岁,至今单身。
编辑室里的所有人都不知道他们的好友关系,她就这样靠着这层关系吃了不少便宜,却也在勤勤恳恳地工作。
尘于文在她自己的办公桌前大声地对着电话那头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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